近期,有微粉在線上問了一些關于辦理及解除機動車抵押或質押備案的相關問題,今天小編就請我們的老朋友——大泉蜀黍來給大家做個詳細的解答......
大泉蜀黍,想給我的車子辦理抵押,但是這個程序應該怎么走呢?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124號令的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怎么查車輛已經解除抵押,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那到期解除抵押的時候,我又該做些什么呢?
第二十四條規定“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助執行通知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第二十六條規定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第(七)項“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第(八)項“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第(九)項“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不予辦理抵押登記。對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或者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辦理解除抵押登記。
如果說我現在需要的是申請辦理機動車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該怎樣辦理?
第四十二條規定“ 申請辦理機動車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共同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內容和日期。
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質押備案。對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或者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怎么查車輛已經解除抵押,不予辦理解除質押備案。”
注意事項
1.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相關規定怎么查車輛已經解除抵押,辦理機動車抵押必須由機動車所有人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并提交該車《機動車登記證書》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及共同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因此非機動車所有人既無權也不得對他人的機動車作出抵押,只有機動車所有人本人才有權作出抵押。
2.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相關規定,辦理機動車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必須由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共同申請,由機動車所有人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該車《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所有人以及典當行《身份證明》,因此非機動車所有人既無權也不得對他人的機動車作出質押,只有機動車所有人本人才有權作出質押。
3. 要注意甄別提交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及共同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相關證件手續,要注意識別機動車及其牌證的真偽(公安交警車管所提供識別和咨詢服務)。因此提交相關手續、車輛及其牌證必須客觀、真實、有效,否則涉嫌詐騙犯罪將受刑事責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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