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協昨日下發通知,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網下投資者新規于2月17日正式施行。中證協要求證券公司應對投資者是否符合推薦條件、注冊填報信息、所推薦網下投資者申請注冊的配售對象數量與其管理能力是否匹配等進行審慎核查。
擔任首發證券項目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應當勤勉盡責,做好網下投資者核查、監測和風險提示等工作,對網下投資者是否存在禁止參與詢價情形、擬申購金額是否超過配售對象總資產、現金資產金額是否符合申購要求等進行實質核查。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網下投資者,應當拒絕或剔除其報價,確保不向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以及自律規則禁止的對象配售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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