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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3月1日電 (李自曼 魏薇)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告,該院根據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易安財險)管理人的申請,正式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并終止易安財險重整程序。同日,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夏人壽)目前經營穩定,銀保監會已批準保險保障基金公司和其他投資人共同籌建瑞眾人壽保險公司(下稱瑞眾人壽)。
與上述兩家公司處置情況不同的是,同期被銀保監會接管的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安財險)曾遭遇保險業務資產包流拍;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安人壽)除披露部分高管人選情況外,尚未公開資產處置信息。同樣是被接管,為何四家險企命運有所不同?
易安財險重整進入新階段
華夏人壽或變身瑞眾人壽
回溯看來,2020年7月,銀保監會正式對華夏人壽、天安財險、天安人壽、易安財險等6家金融機構實施接管。此后,監管部門陸續披露被接管險企的相關風險處置情況。
2022年6月,銀保監會已經批復原則同意易安財險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彼時,在業內看來,易安財險相比其他被接管的公司成立時間較短,業務量較小,相關業務處置起來相對容易,更容易得到資本青睞。
根據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產負債報告顯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易安財險資產總計3.34億元,負債合計4.62億元,股東(或所有者)權益合計為-1.27億元,賬面資產小于負債。
2023年2月24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告,該院根據易安財險管理人的申請,正式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并終止易安財險重整程序。這意味著易安財險的重整工作將進入新的階段。
華夏人壽方面,近日,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華夏人壽目前經營穩定,銀保監會已批準保險保障基金公司和其他投資人共同籌建瑞眾人壽保險公司。
經歷兩年接管期后,目前華夏人壽已迎來新的董監高,其中,趙松來任總經理。業績方面,根據華夏人壽官網顯示,截至2023年1月底,公司累計總保費442.3億元,市場排名第五。
如此高的保費規模下,若瑞眾人壽成功籌建,消費者的保單權益是否還能如約履行?
銀保監會負責人表示,新公司獲批籌建,標志著華夏人壽風險處置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新公司設立后,將依法受讓華夏人壽資產負債,承接機構網點及人員,全面履行保險合同義務,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及各有關方面合法權益。
北京升才律師事務所閆曉玲律師對中新經緯表示,如果新公司瑞眾人壽依法受讓華夏人壽的資產負債,那么原來華夏人壽簽訂的保險合同義務全部轉移給瑞眾人壽來承擔,投保人的合同權益不會受到任何不利影響。
此外,監管對華夏人壽的這一處置操作,再次引發業內對此前中天金融支付70億元定金擬收購華夏人壽21%-25%股權一事的關注。該收購事宜后續如何處理?中新經緯聯系華夏人壽,截至發稿前未收到答復。
天安財險保險業務資產包轉讓仍沒著落
天安人壽資產處置信息尚未公開
與易安財險、華夏人壽相比,天安財險的風險處置之路相對坎坷。
公開信息顯示,2022年6月9日,天安財險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21億元的底價掛牌轉讓其保險業務資產包。公告顯示,天安財險處于資不抵債的狀態,該資產包資產總計144.01億元,負債合計152.55億元。但此次轉讓并未成功。2022年7月8日,天安財險再次掛牌轉讓其保險業務資產包,盡管相較于首次掛牌轉讓底價打九折報19.02億元,但仍未成功交易。
對于天安財險保險業務資產包的去向,業內多有傳言。2022年9月,有投資者在申能股份投資者互動平臺上提問,“請問董秘,近期市場有傳言,申能正在收購保險公司股權,請問是否屬實,進展如何?”彼時,申能股份回復稱:“公司一切投資收購情況,以公司公告為準。”
中新經緯曾聯系天安財險,了解其保險業務資產包處置情況以及申能集團是否參與其中,但未收到其答復。
為什么相比其他被接管的公司,天安財險的保險業務資產包處置不太順利?資深精算師徐昱琛對中新經緯表示,一方面是因為此前天安財險投資資產涉及的違約金額較大,處置起來會相對耗時,難度較大;另一方面,受市場環境影響,保險牌照整體景氣度不高。此外,當前中小險企在車險業務端多數處于承保虧損的狀態,天安財險的車險也會面臨同樣的問題,這對想要參與天安財險風險處置的企業或是較大的挑戰。
天安人壽方面,2022年7月18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核準李源擔任天安人壽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消息。除此之外,該公司尚未公開資產處置信息。天安人壽官網顯示,2022年,天安人壽規模保費超706億元,原保險保費超584億元;實現新單價值保費超64億元。
對于上述四家險企被監管接管的原因,銀保監會曾表示,四家公司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下稱《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接管條件。
《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中列明被接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監管可以對其進行接管,一是公司償付能力不足,二是違反本法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可能嚴重危及或者已經嚴重危及公司的償付能力的。
近日,銀保監會召開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工作會議,公布2022年第四季度末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相關數據。數據顯示,2022年第四季度181家保險公司中,16家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為C類,11家為D類。據公開信息顯示,風險綜合評級不達標的險企,多存在償付能力充足率較低、公司治理不完善、操作風險較大等問題。
在徐昱琛看來,鑒于四家公司被接管以及風險處置情況,后續中小險企在發展過程中,首先要注意公司治理結構,要確保控股股東或大股東不能侵害保險公司或其他中小股東和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其次,在業務方面,要審慎推動產品發展,不能為了業務規模而犧牲利潤和償付能力;第三,要注重合規經營,遵守監管要求,無論是在業務規模還是高管人員的招聘、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都要注意合規。
(中新經緯APP)
(文中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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