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資事堂
作者 | 鄧雅蔓
編輯 | 袁暢
基金公司的網絡營銷和投教文章,已演變成一場搶灘互聯網、追逐Z世代的突圍之爭。
最常見、最接地氣的一種用法是,在投教內容里融入互聯網熱梗,瞬間拉近用戶距離。
不過,新的問題隨之而生。
并不是所有的“互聯網熱?!倍伎梢噪S意引用,一不小心,后續而來的訴訟糾紛可能會牽扯許多精力,甚至最終付出賠償。
這不,現成的鮮活案例就來了。
01
公募基金成被告
3月2日,業內一家公募基金作為被告方的知識產權糾紛案如期開庭。
原告方是懷化某科技公司(化名,后簡稱某科技公司)。
據送達公告,原告方要求被告基金公司支付賠償金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1.8萬,此外訴訟費也要求由被告方承擔。
02
原告已發起數百起訴訟
那么案由呢?
相關公告沒有發布。
但資料顯示,前述的原告某科技公司,從2019年11月至今,已經歷了703場官司,絕大部分都是作為原告方,狀告其他機構的公眾號文章“侵權”。
03
或因網絡熱梗漫畫
從已公開判決文書的侵權案件來看,某科技公司基本上是圍繞同一則網絡熱傳漫畫作品被侵權展開,訴求內容也大同小異。
這則系列漫畫大約與2014年發表,隨后在互聯網火爆熱傳,成為當年熱門梗之一。而2020年9月,漫畫原作者將該系列美術作品的著作權項下所有財產權轉讓給前述的科技公司。
04
此前“官司”常勝訴
資事堂查閱此前的判決可以發現,這類訴訟,原告方成功獲賠的案例較多。
比如,相關官司曾涉及到重慶一家文化單位的公號文章。
當時,該單位從無盈利,閱讀量極少(11次,含原告律師點擊3次),以及原告以版權維權為主業等角度提出了辯護意見。
但最終,法院仍然判決該單位賠償前述科技公司3000元。
05
接地氣也要重視“版權”
過去幾年,基金公司網絡營銷和投教文章“遍地開花”,“接地氣”融梗是一個常見的擴大閱讀量,增加文章傳播性的手段。
但這類做法,也很容易觸及其他主體的“知識產權”。上述的案例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在基金業投身互聯網大潮,玩梗、蹭熱度大行其道的當下,網文內容如何既具流行性、又有安全性,是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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