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務,二人各出資人民幣3萬元。一年以后,兩人覺得該車有些舊,想要買輛新車,遂約定,如果價格不低于7萬元,可以將該車轉賣,但所得錢款需均分。不久后,張某駕駛這輛汽車外出聯(lián)系業(yè)務時,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資人民幣8萬元購買此車,張某隨即將車賣給了李某,并辦理了過戶手續(xù),事后,張某把賣車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項。李某買到此車后,于同年年底又將這輛卡車以人民幣9萬元賣給趙某。二人約定,買賣合同簽訂時,卡車即歸趙某所有,李某繼續(xù)使用汽車1年,支付費用人民幣1萬元,二人簽訂協(xié)議后汽車抵押登記是什么意思?,到有關部門辦理了登記過戶手續(xù)。其后,由于運輸缺乏貨源,于是李某準備自己備貨,因缺乏資金遂向銀行貸款人民幣5萬元汽車抵押登記是什么意思?,李某把那輛卡車作為抵押物,設定了抵押,雙方簽訂了抵押協(xié)議,但沒有進行抵押登記。次年11月,趙某把該車以人民幣1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錢某。12月趙某以約定期屆滿為由,要求李某歸還卡車,李某得知趙某把車賣給錢某,遂不愿歸還卡車,主張以人民幣9萬元買回此車,趙某不允,遂生糾紛。
問題:
1.張某、王某對該卡車是什么財產(chǎn)關系?
2.張某、李某的汽車買賣合同是否有效?為什么?
3.李某、趙某約定買賣合同簽訂時汽車抵押登記是什么意思?,卡車即歸趙某所有,李某繼續(xù)使用一年,該約定是否有效?為什么?
4.銀行的抵押權是否設立?為什么?
5.截止糾紛發(fā)生時,該卡車所有權歸誰享有?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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