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聽說了這么一個事情,一個車行的老板真的以為偷“抵押車”不犯法,與員工、開鎖匠“組團”偷車,把一輛奔馳開了回來。然后很快聯系到新買家,沒想到第二天警方速掌握到他們的行蹤,車還沒來得及賣出去就被抓了。
很多人認為偷抵押車,不構成違法犯罪的行為,畢竟抵押車沒有過戶抵押車能賣嗎,所有權也沒有轉移,偷開回去也只能算是嚴重的違約行為?但是事實并非如此!
首先我們要確保抵押車是從正規渠道購買的,來源正規,并且有正規的車輛證件和抵押合同以,這些都是合法的。正常上路抵押車能賣嗎,買保險審車都是可以的,只是不能過戶而已。
在我國,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的成立與否,關鍵看其行為是否符合該罪的基本特征:
1、客觀上表現為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即:
(1)盜竊罪的對象是他人占有的自已的或他人的財物;
(2)盜竊罪的行為是竊取他人占有的財物;
(3)盜竊數額較大或多次盜竊。
2、犯罪主體是已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觀方面是故意抵押車能賣嗎,即明知自已的盜竊行為會發生侵害公私財產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還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所以即使是抵押車,只要是正規車輛,手續齊全,他也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人都無權取回車輛,即使是原車主都不可以。想要合法取回車輛只能進行贖車,其他任何方式取回車輛都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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