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登記是指抵押權人向法律規定的有關部門將其在特定物上所設定的抵押權的事項予以記載的事實。機動車抵押登記是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時,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的登記。
網友咨詢:
關于機動車抵押登記有何規定?
律師解答:
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申請抵押登記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車輛抵押登記狀態,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律師補充:
機動車作為質押物質押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質押備案;質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質押備案。
申請辦理機動車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質權人共同申請車輛抵押登記狀態,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質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內容和日期。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三十一條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車輛抵押登記狀態,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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