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偷回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如果是抵押的車,在債務到期后沒有償還,基于抵押獲得了車輛的所有權,原車主構成盜竊罪。
這里需要強調一點的是你是合法通過正規抵押公司獲得車輛!
1、及時辦理報案手續務必保留事故現場,并在24小時內向公安刑偵部門(110)報案。
2、在案件發生地的市級報刊刊登尋車啟事,保存當期報紙,到車輛管理部門開具未破案證明。
3、在汽車被盜三個月仍未找回時,看自己是否購買汽車盜搶險,如果沒有則只能自己承擔損失,如果已投保盜搶險,則可以申請由保險公司承擔。
4、提供相關材料:保險單正本、出險通知單、損失清單、車鑰匙、行駛證及副卡原件、駕駛證復印件、購車原始發票、附加費憑證、登報尋車啟事、停車場證明、停車費收據正本、權益轉讓書、公安報案受理單、公安刑偵部門3個月未破案證明、車輛管理部門封檔證明(或失竊車輛牌證注銷登記表)和養路費報停證明。
5、已購買盜搶險的前提下,在被盜搶3個月之內找回的車輛歸被保險人,保險公司按實際修復費用進行賠償抵押車被偷追回成功案例,當全車被盜3個月仍未找回時,保險公司根據條款規定,按車輛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即該車出險當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該車已使用年限的折舊額)賠償,并進行20%的絕對免賠率。如果被保險人不能提供行駛證、購車原始發票、附加費憑證,每少一項,增加0.5%的免賠率。 保險公司理賠后,如果被盜車輛又找回來,保險公司可將車輛返還給保戶,并收回相應的賠款;如果保戶不愿收回原車抵押車被偷追回成功案例,則車輛的所有權歸保險公司。
抵押車被盜是屬于刑事案件,與汽車是否抵押并沒有關系,我們應該先處理汽車被盜問題,再處理抵押問題。所以抵押車被偷追回成功案例,不要刻意告訴警方你的車是抵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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