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交易登記信息網上傳遞,交強險信息在線核查……6月1日起,公安部“我為群眾辦實事”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正式實施,哈市交警部門按照工作部署,全面開展相關便利工作措施,并對試點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辦理交管業務網上委托、機動車交強險信息在線核查等車管業務方面進行系列解讀。措施一:試點二手車交易登記信息網上轉遞
公安部會同商務部、稅務總局在天津、太原、沈陽、上海等20個城市試點推行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車子解除抵押可以找人代辦嗎,實行車輛交易登記一地辦理、檔案電子化網上轉遞,方便群眾在車輛轉入地直接辦理交易登記手續,無需兩地往返,更好促進二手車流通。
解讀
首批20個試點城市從2021年6月1日開始試點推行,哈爾濱市作為第二批試點城市,將于9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該措施適用于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具體指“非營運”“營轉非”“出租轉非”“預約出租轉非”等4類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二手車交易登記。買賣雙方可自主選擇在機動車登記地(轉出地)或者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轉入地)進行交易、開具發票,不再需要返回機動車登記地辦理交易手續。
對在新車主住所地(轉入地)交易二手車的,由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直接辦理車輛查驗、登記,群眾無需再返回登記地驗車、辦理轉出,變“兩次登記查驗”為“一次登記查驗”。辦理跨轄區轉移登記業務時,機動車檔案資料實行電子化網上轉遞,群眾無需再提取紙質檔案。
申請渠道
機動車在轉入地交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或者向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在轉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發生所有權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向轉出地車輛管理所申請。
新策實施后,交管部門提示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二手車經銷企業、二手車拍賣企業應落實主體責任,規范二手車交易、開票管理服務,嚴格核驗交易車輛及人員信息,規范辦理交易手續。對二手車轉移登記環節發現違規交易、違規開票、變相亂收費的,通報商務、稅務等部門依法嚴格處理。
措施二推行機動車抵押信息在線核查
積極推行公安交管部門與銀保監部門、金融機構信息聯網,簡化辦理抵押登記程序。汽車金融公司、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的營業執照及公章在全國信息系統統一留存的,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可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無需再提交營業執照原件、主合同。
解讀
目前車子解除抵押可以找人代辦嗎,已在全國25家汽車金融公司在公安交管信息平臺備案基礎上車子解除抵押可以找人代辦嗎,再次增加10家汽車財務公司備案,更加方便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抵解押業務。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可以在線核查,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無需再提交營業執照原件,無需再提交主合同,減負便民。
措施三:便利老年人線上線下辦理交管業務
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使用親友的“交管”APP賬號,由親友代辦網上機動車牌證業務。
解讀
該項措施自6月1日起實施,親友登錄本人“交管”APP賬戶申請為老年人代辦業務,系統對老年人進行實人認證,上傳老年人的內地居民身份證或者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審核后予以辦理業務。代辦范圍包括:補領機動車號牌、補領機動車行駛證、補領機動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等業務。
措施四:推行辦理交管業務網上委托
“交管”APP升級完畢,增加網上委托功能。
解讀
在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機動車轉移登記、機動車變更登記、補換領機動車牌證業務等車管業務時,申請人不方便本人現場辦理的,可以通過“交管”APP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無需再出具紙質委托書,減少證明材料。被委托人與實際業務辦理人不一致,或者委托業務與實際申請辦理業務不一致的,應當重新委托;對于申請人本人到現場辦理的,可以免于審核委托信息,單次委托有效期不超過30日。
措施五:全面推行機動車交強險信息在線核查
在部分省份試點機動車交強險信息在線核查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公安交管部門與銀保監部門機動車交強險信息共享,實現在全國范圍內辦理交管業務時,網上核查交強險信息,群眾無需再提交紙質交強險憑證。
解讀
在辦理機動車登記、核發檢驗合格標志業務時,啟用除摩托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外車型的機動車交強險信息在線核查,核查到交強險信息的,群眾可以免予提交交強險、車船稅紙質憑證。
高陽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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