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車事故主次責任是二八嗎
在日常生活中,人車事故是屢見不鮮的。當發生事故時,往往會出現誰應該承擔主要責任的問題。而有些人認為,人車事故主次責任應該是二八分配的。那么,這種說法是否正確呢?
什么是人車事故主次責任
所謂人車事故主次責任,指的是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因素較多且復雜,在調查處理時需要區分出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并分別給予相應程度的賠償或處罰。
為什么有些人認為人車事故主次責任是二八
有些人認為,對于一起交通事故來說,如果行人與機動車都存在過錯并且均造成了損失,則行人應該承擔20%左右的責任,汽車駕駛員則承擔80%左右的責任。這種說法源于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行人可以與機動車共同負擔賠償責任。
二八說法是否正確
實際上,人車事故主次責任并不是簡單的二八分配。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和定責。比如說,如果行人闖紅燈或者突然從路邊沖出來,而駕駛員因為視野受阻或者疏忽大意沒有及時制動或避讓,則駕駛員應該承擔重要的責任,并且賠償比例也會相應提高。
同時,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行人和機動車駕駛員可能會共同負擔全部或部分責任。比如說,如果在行人過斑馬線時,機動車并非由主干道直接駛入斑馬線內撞擊行人而是在轉彎時與其相撞,則雙方都有可能承擔一定的責任。
結論
因此,在處理人車事故中,我們不能簡單地將主次責任按照二八分配。只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規律性的綜合判斷和定責,才能更加準確地確定各方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程度的賠償或處罰。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