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證補辦流程如下:
1.車主攜帶所需資料,開車到車輛注冊地車管所辦理;
2.車輛通過專門的查驗通道,直接到查驗點,開始查驗車輛;
3.車管所工作人員對車輛進行查驗,查驗完成后,車主到查驗服務處確認信息;
4.車主到業務大廳導辦服務臺裝訂手續,排隊等待辦理;
5.裝訂手續后,在等候區等待叫號辦理業務,然后到對應窗口進行辦理;
6.攜帶受理憑證到收費窗口交費;
7.車主到取證窗口打印機動車登記證書,補辦完成。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的區別是什么
機動車登記證和行駛證的區別如下:
1.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登記證書是車輛上牌時與行駛證一起發放,綠外皮、大小大約為A4紙的一半,里面的內容詳細載有車主以及車輛各參數信息,登記證主要用于抵押、轉讓、過戶等。
2.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法定證件。機動車行駛證由證件、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注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注的證芯。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可以抵押給個人嗎
機動車登記證書可以抵押給個人。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抵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一定財產作為清償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提供抵押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財產稱為抵押物;債權人則為抵押權人,因此享有的權利稱為抵押權,為擔保物權的一種。法律快車提醒您,抵押設定之后,在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抵押物的變賣價款,較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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