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鎖定是系統(tǒng)管理的一種手段,原因可能有法院查封、事故未處理等多種因素。應該跟經濟糾紛有關,即機動車的所有權存在爭議,但是這種爭議不影響機動車的上路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規(guī)定:未經登記,不得上道路行駛。所有權有爭議與車輛的上路權無關。由于經濟案子往往牽涉面廣,法院可能一時半會兒結不了案(也有可能是工作拖沓),導致車輛狀態(tài)在系統(tǒng)中的不正常。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車管所只負責鎖定狀態(tài),要想解鎖,還得法院或(要求車管所鎖定的單位)出具證明才可以。導致車輛鎖定的原因:1、車輛有違章處罰或交通事故后續(xù)沒有處理好等,這種情況應該盡快去處理好事故或繳清違章的罰款,并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就可以前往車管所提交解鎖申請了。2、辦理機動車手續(xù)的時候手續(xù)辦理不齊全,導致車管所無法聯(lián)系上車主本人,車管所會對車子暫時進行鎖定。這種情況去車管所把手續(xù)補齊即可。3、更換了住址。去車管所申請變更住址即可。4、車主在銀行存在債務問題。及時解決債務問題即可去車管所申請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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