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質押和抵押的區別如下:
1.方式進行不同。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有權,汽車仍由抵押人占有;而質押則相反,質押人必須轉移對質物的占有權,就是說質押必須要將汽車質押給債權人。抵押擔保應當立即辦理抵押登記,自抵押保險合同生效時設立抵押權;質押合同則由質物或質權轉移給質權人占有開始生效。
2.擔保的范圍不同。抵押權的法定擔保范圍主要包括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抵押權的主要債權,而質押的擔保范圍不僅包括抵押權的擔保范圍,還包括質物保管的費用。
3.含義不同。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方將財產的占有權轉讓給債權人,該財產由債權人掌握,債務人需要某種支付金錢或履行責任的擔保。抵押是指財產的占有權不轉移給他人,仍舊屬于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只是把該財產作為對債權的擔保。但是當債務人不履行或拒絕履行債務時,不論是抵押還是質押,債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物或質物進行折價、拍賣、變賣,并對所得優先受償。
二、車輛質押成立條件
找法網提醒您:車輛質押成立條件如下:
1.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的情形。
3.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車輛抵押的流程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1.申請,借款人填寫貸款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資料;
2.審核,銀行收到借款人申請,按規定對借款人提交的資料真實性進行審查(借款人經濟收入及償還能力等);
3.簽訂合同,在審查合格同意貸款后,借款人將與銀行正式簽訂借款合同、辦理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4.放款,在借款人完成相關手續辦理后,將貸款發放至借款人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