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時
多數人都會報警處理
這樣才能迅速解決問題
以免阻礙交通秩序
但也總是有人考慮不周
認為自己能夠應付和處理
5月7日,在環江縣洛陽鎮加油站路段,發生一輛大貨車側翻的單邊事故,駕駛人并未報警處理,致使事發路面因車輛機油泄漏而受到污染,且未及時清理,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環江交警巡邏至此發現了情況,事故現場近30米路段因油漬污染變得濕滑不堪,極易引發二次事故。然而民警在現場卻沒有找到駕駛人,也未接到該起事故的報警情況。
通過查詢,民警找到了肇事駕駛人韋某。經了解,韋某當天中午駕駛裝載樹皮的貨車行駛至事發路段時,車輛突然向右傾斜翻倒,事故造成韋某頭部被擦傷,車輛的機油格損壞機油漏出。
韋某從車廂爬出后檢查得知,車輛右前輪軸承在行駛中斷裂導致事故發生。
因為是單方事故,韋某將事故情況電話報告給公司,公司讓他先行到醫院檢查,并安排人員到現場處置和清理路面油污,于是韋某未報警便離開現場到醫院治療。
隨后駕駛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車輛可以移動,民警聯系路政部門到現場指導當事方清理油污。
事發當天,油漬路面已全部清理干凈,事故車輛拖移現場,道路恢復正常通行駕駛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車輛可以移動,安全隱患被及時消除。
發生交通事故哪些情況下必須報警?
1、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1)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2)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3)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4)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5)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6)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7)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駕駛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車輛可以移動,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2、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后報警:
(1)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標志或者無保險標志的;
(2)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3、載運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事故的,當事人應當立即報警,危險物品車輛駕駛人、押運人應當按照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操作規程的規定,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河池交警融媒體編輯部
編輯|歐文舉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和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者其他問題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