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認為自己是車技過硬的老司機,開車不會出事故,沒有必要買保險。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獨自承擔賠償責任時恨不得來一瓶“后悔藥”。近日,蘆溪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網絡配圖)
2019年5月20日晚上8時,陳某駕駛摩托車(未購買交強險)行駛至蘆溪縣新天地小區與駕駛電動車的劉某發生碰撞,造成劉某受傷車輛事故交強險賠償標準,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交警大隊認定,本次交通事故由陳某負全部責任,劉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后,雙方就賠償事宜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劉某遂訴至法院。
2020年5月14日上午劉某向法院提交了訴訟材料,在征得其同意后蘆溪縣法院啟動了訴前調解程序。調解員聯系陳某并跟他解釋相關的法律法規,陳某同意第二天來法院接受調解。調解員從法理、情理的角度給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終達成賠償協議,陳某一次性賠償劉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元。雙方對這個調解結果都很滿意,同時對法院辦案效率贊嘆不已。
調解過程中,陳某多次表示后悔沒買保險,獨自承擔賠償責任壓力大。根據法律規定,若機動車投保義務人未購買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后,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應在交強險范圍內全部賠償。交強險是一種強制性保險,既能保證投保義務人的利益,又能為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賠償提供保障。
微友爆料:昨天上午八點左右,萍鄉光豐鐵橋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小車與電動車相撞車輛事故交強險賠償標準,電動車和人摔倒在地車輛事故交強險賠償標準,具體情況不明。開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謹記安全第一,慢點!!
來源 |蘆溪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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