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要看酒精含量以及人員傷亡情況而定、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涉嫌構成交通事故罪,應當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并處拘留15天的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酒駕無證駕駛出車禍事故賠償,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酒駕無證駕駛出車禍事故賠償,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酒駕無證駕駛出車禍事故賠償,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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