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知錯就改、善莫大焉,但有個別的錯兒,一旦發生了,最好還是將錯就錯追尾的車算不算事故車,比如說,在高速公路上錯過出口時。這不前兩天,在濟青高速上,就有一位駕駛員遇到了這樣的情況,眼看馬上錯過出口、司機居然停車想強行變道,結果,這道還沒變過去呢,就出事兒了。
1月19日上午,濟青南線黃島段發生一起因隨意停車引發的追尾事故,造成兩車受損追尾的車算不算事故車,沒有人員傷亡。
上午11時許,山東高速交警黃島大隊接到報警稱,在濟青南線濟南方向黃島北樞紐立交發生一起兩車追尾事故,兩車損壞嚴重,停在行車道內,需要拖車。民警立即聯系路政救援趕往現場。
民警到達現場后看到,一輛紅色越野車停在最左側車道內,車頭損壞嚴重,一輛白色轎車停在右側車道內,車尾損壞嚴重。民警立即在兩輛事故車輛后方設置警示標志,警示來車注意避讓。經詢問,紅色轎車駕駛員稱前車可能停車,來不及剎車追尾,白色轎車駕駛員稱自己減速打算向右側行駛,然后就被追尾。調取監控錄像后,民警看到,白色轎車突然減速停在最左側車道內,準備向右側變道,隨后駛來的紅色越野車直接與其發生追尾碰撞。
白色轎車隨意停車和紅色越野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雙方各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白色轎車駕駛員因隨意停車,受到駕證記6分追尾的車算不算事故車,罰款200元的處罰。紅色越野車駕駛員未保持安全車距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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