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車審時被告知車輛銘牌與車輛識別代碼不相符,自己的車從未出過重大交通事故,為什么會出現這種問題呢?市民劉女士對此感到非常困惑,希望4S店給自己更換車輛銘牌并出具相關證明以便自己車輛二次銷售時不遭受損失,但雙方未達成一致。4S店稱可以為劉女士按照流程更換銘牌,費用需要劉女士承擔,但是無法開具相關責任認定證明。
近日,劉女士撥打半島熱線向記者反映,自己家于2011年在即墨亨通銳達上汽大眾斯柯達4S店購買了一輛邁騰轎車,2019年車審時被發現自己的車輛銘牌與車輛識別代碼不一致,車輛無法通過年審,以后想賣二手車也成問題,“2019年之前我去車審的時候都沒有檢查過這一塊兒,2011年去車管所上牌時走正規流程也只需要確認車輛識別代碼,所以一直都沒有發現這個問題。”
2019年劉女士就找到了4S店,4S店答復劉女士稱由于時間過去太久,不能保證是劉女士購車之前還是之后出現的問題,現在能做的就是為劉女士重新更換車輛銘牌。“如果現在想作為二手車賣,應該如何跟買家解釋更換銘牌的事情呢?希望4S店能給我們出具證明,說明車輛銘牌在出廠銷售時就出現了錯誤,而不是我們自己對車輛進行了改動。”劉女士擔憂地向記者說道。
根據劉女士提供的電話,記者聯系到了4S店的銷售人員王先生,王先生告訴記者,從銷售記錄來看劉女士的車2014年左右就不在4S店做保養了,“時間過去這么久了,車輛中間出現過什么問題我們也不清楚。”記者將劉女士的訴求和擔憂告訴了王先生,王先生說:“我們返廠更換銘牌的話是有一系列正規流程的,不會影響劉女士進行正常車審,但是時間過去太久,無法證明車輛銘牌是在哪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所以我們不能開具相關責任認定。”王先生告訴記者,車輛更換銘牌也需要一定的費用,劉女士和4S店對于責任認定和更換費用及賠償問題還沒有達成一致,現在車輛銘牌就一直拖著沒有更換。
現在馬上又要進行新一年的車審了,劉女士希望4S店能盡快解決銘牌與識別代碼不符的問題,并且開具責任證明,“誰能想到開了8年的車居然是一輛問題車,現在車輛無法過審,上不了路,想賣也賣不出去,我們消費者只能干著急。”劉女士還表示,如果是4S的責任,那么更換車輛銘牌的費用相應的也應該由4S店來承擔,并且由于車輛銘牌而引發的諸如車審、賣車困難等問題,4S店對此也要進行一定賠償。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