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簽字可以委托他人嗎
(一)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應由事故當事人本人簽收。
(二)如果當事人本人因特殊的原因不能親自簽收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簽收。
在委托他人代為簽收時,應該向交警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人現代理人的身份信息情況、由代理人代為簽收責任認定書的授權,最后應由委托人親自簽名并署明日期。
(2)代理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條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第六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還能改判嗎
可以申請重新判定。
(一)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公安部交管局16項便民措施第14條: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結束后,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果。
(二)直接向法庭提出異議,說出理由,法庭會判斷采不采納。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希望大家開車上路都要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交警,交警會進行公平的責任認定,自己或經委托的他人應當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簽字可以委托他人嗎”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