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如何報警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時,請不要驚慌。要用手機或到臨近的地方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是免費的,如果您的手機不是在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地辦理的業務,拔打時要加當地的區號即可。
(1)及時報警。
(2)地點講清。
(3)說明險情。應簡要報告事故原因與人員、車輛傷損情況。
(4)留下姓名。
(5)保護現場。交通事故發生后車輛事故報警是110還是122,肇事者及周圍群眾應盡可能保護現場原貌,以利于事故處理時民警收集物證,判斷事故性質;同時注意盡可能不妨礙交通秩序。因妨礙交通不得不變動現場的,先標明事故現場位置,或用手機、相機拍下事故現場位置,再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6)警示標志。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事故報警是110還是122,應在車輛周圍放置警示標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記下車牌。若肇事車輛逃逸,應記下該車的車牌號、車型、顏色等主要特征。
二、交警會如何處理
當事人可以事后報警,交警應作如下處理:
1、按現場報警進行記錄;
2、3日內核查是否存在交通事故;
3、經核查確發生事故的,應當在報警后3日內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車輛事故報警是110還是12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和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者其他問題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