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琳)開車不小心出了事故,幸好買了保險,不料交管部門認可物價局的損失鑒定,保險公司卻認可自家公司的損失鑒定汽車事故定損第三方鑒定找誰,兩者相差800元,西安市民薛先生真不知道這事該咋辦。 物價局鑒定比保險公司高 5月22日夜,薛先生開車在馬廠子附近發生事故,第二天他向平安保險西安分公司理賠,保險公司車損失鑒定960元,對方車500元。到交管一大隊處理事故時,對方車主認為錢太少汽車事故定損第三方鑒定找誰,提出異議,交管部門于是委托西安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結果是薛先生的車損1280元,對方車980元。但保險公司卻不認可這個結論,稱只能按自己的鑒定結論理賠。 為早日取回車,薛先生只好先付對方維修費980元。那么,多出的錢到底該由誰承擔? 26日,記者兩次撥打該保險公司客服熱線,被告知:不認物價局的,只認本公司鑒定,有異議可與查勘員溝通。 業內人士:物價局鑒定更公正 據省價格認證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為規范交通事故車輛及物品損失價格鑒定行為,省物價局、省交警總隊聯合下發《陜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管理辦法》,規定從2004年1月1日起,凡在我省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車物損失,均由交管部門委托價格主管部門設立的價格認證中心進行價格鑒定,鑒定結論經交管部門確認后,作為道路交通事故依法處理和確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依據。他說:“執行起來還有一個過程,有時候,認證中心的結論成了當事人和保險公司討價還價的依據?!?業內人士認為汽車事故定損第三方鑒定找誰,“保險公司自己鑒定損失自己賠償不合適,就像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一樣”,因為保險公司本身是一個企業,不排除出于利益考慮,在車損鑒定時出現偏差,因為鑒定價格越低,自己賠付的就越少,而作為第三方的物價局鑒定結論應該更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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