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橫幅非常醒目的說明:所售車輛支持任何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有點懵了二手車第三方檢測,到底是市場部管理者在說謊,還是條幅在說謊???真有國家規定消費者找的第三方檢測不能進二手車市場嗎???
你這是明目張膽的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典型的不正當競爭,本來消費者就不信任車商車況,作為市場管理方,反而你們,哎,我都不想說你們了!
這下不讓檢測了,消費者迷茫了,買的車到底是好與是壞?還是只能認昨天車商找的駐扎在市場檢測機構為準?
未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車商很明確說了,他只認市場里駐扎的檢測報告,其他機構的一概不認,市場部也說了,和駐扎的機構合作好幾年了,只認他的報告,其他的一概不認,話都有錄音。
就這樣,消費者繼續和車商協商二手車第三方檢測,要求繼續檢測車輛,車商找理由推脫不讓檢測,爭論了很久都沒結果。看著消費者更加迷茫的眼神,買車本來很主動的一件事,現如今如此的被動,最后強烈建議大家,買車一定要購前檢測,購前檢測,檢測出不好可以不要,檢測出來好,心里也就踏實了,一旦買上事故車、水泡,火燒車,維權之路遙遙無期!!!
老中醫辣評:
法律規定獨立第三方機構:有獨立出具自己專業意見的權利,任何機構不得干預。
你們這種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做法令同行不齒,作為市場管理方竟然也站到有利益關系的一方,毫不顧忌消費者的感受,赤裸裸的侵犯消費者正當權益,這樣的二手車市場以后誰還敢進去?
借此,我給遭遇類似案例的消費者開個處方或者叫【維權攻略】
當懷疑買到事故車的時候要不動聲色,先找專業機構進行鑒定,最好請公證機構一并到場,收集好鑒定報告+鑒定費用發票等二手車第三方檢測,然后跟車商協商處理,可以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請求調解解決;可以依法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進行處理。這個幾乎都會協商無果,對方不認你也可讓對方出具鑒定報告,當然,這些都是在浪費時間!
所以建議你委托律師處理、或直接在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如果要求重新鑒定的,你盡管積極行動,畢竟輸了官司的一方會承擔這些費用,同時要注意收集市場方對外有關宣傳承諾,涉及虛假宣傳的、有直接證據表明他們有意串通、合伙欺騙消費者的可以將市場管理方一并告上法庭,最起碼可以要求他們賠付買車過程前前后后的誤工費、交通費、檢測費等。
老中醫研究近年來法院審判案例樣板分析:
1、對于輕微瑕疵的修復,經營者如未將這類維修信息告知消費者,不構成對法定告知義務的違反,不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犯;
2、對于局部輕微問題的修復行為,經營者應向消費者如實告知。如不告知,需酌情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不需支付三倍懲罰性賠償金;
3、問題嚴重且處理措施復雜的整修行為不告知消費者的,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犯,需要支付三倍懲罰性賠償金。
最后,我們等待這家檢測機+市場管理方,對當時評估師的誠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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