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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蘭陵交警大隊對駕駛人張某、車主徐某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和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假行駛證的行為分別給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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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17時許,駕駛人張某駕駛一輛懸掛浙號牌的轎車在蘭陵國家農業公園停車場倒車時與一輛正在由東向西倒車的轎車相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事故發生后,張某迅速撥打了車主徐某某的電話。隨后徐某某到達現場二話沒說就將車開走機動車駕駛人造成事故后逃逸,張某也逃之夭夭。對方駕駛人撥打了報警電話。
蘭陵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趕赴現場后機動車駕駛人造成事故后逃逸,迅速展開調查,詢問事故發生經過。根據逃逸車輛號牌和車輛特征開展排查工作。當民警查詢該車信息時,系統無法顯示。然后通過科技手段和調取車輛行駛軌跡,發現肇事車輛懸掛的號牌系偽造。民警順藤摸瓜,次日在城區某小區發現該車,并將車輛暫扣。
經過進一步調查,肇事駕駛人張某所駕駛的車輛是從徐某某處借來的。在發生事故后,擔心交警扣車,就急忙給車主徐某某打了電話,接到電話后,徐某某對自己的“問題”車心知肚明,趕緊到現場把車開走。
原來,這輛車是徐某某通過微信聯系,兩天前在某縣花了6萬元購買的拼裝報廢車,其車牌、行駛證及保險標志均系偽造的。購買該車后,還沒有來得及上路,借給張某使用卻發生交通事故。蘭陵交警大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張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徐某某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相關假證件和報廢車輛分別作出罰款和行政拘留處罰決定。
目前機動車駕駛人造成事故后逃逸,張某、徐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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