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萊一男子為還欠債,從多家小額貸款公司貸到十幾萬元東莞汽車抵押借款,沒想到每個月光是利息就要還幾萬元。走投無路的他又想到通過借來的汽車抵押貸款,不過,很快就因為涉嫌詐騙罪被開發區公安拘捕。
王某家庭出身比較優越,年紀輕輕就做到了某跨國公司的地區業務主管,家庭事業都很令人羨慕。由于管理不善,2015年,王某被公司停職,而且背負幾十萬元的債務。一年前,王某認識了一些所謂的“小額貸款公司”和“金融公司”的中介人員,為償還欠債,王某聽信這些中介的花言巧語,在多家“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十幾萬元,并將房產通過一些所謂的“銀行中介”抵押,最終導致王某每月需還各種貸款利息多達幾萬元。
去年末,因抵押自己的汽車從抵押車公司借款,王某得知抵押車公司對所抵押的汽車來源要求很松,就聯想到自己是不是可以用汽車出租公司的車來抵押借款。王某到某租車公司租來一輛轎車,然后開著租來的車來到抵押車公司通過各種手段辦理抵押,并順利抵押出3萬元錢后東莞汽車抵押借款,分別用來還自己的信用卡和小額貸款利息。因租車公司要求將車開回年檢,一個月后王某將車贖回并還給了租車公司,這時租車公司并未發覺。
一看無人發現東莞汽車抵押借款,鬼迷心竅的王某又先后多次在煙臺多家租車公司租賃汽車,并通過各種手段從抵押車公司借款,以用來還貸,并用抵押來的錢繼續租車循環抵押,今年3月份的一天,王某在開發區某租車公司租車時,被租車公司當場識破并報了警。
最終,王某因涉嫌詐騙罪被開發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經審訊,王某對自己違反租車合同規定,將租來的車非法抵押以及辦理假身份證等行為供認不諱,但辯解稱自己打算將來有錢就把車贖回來還給租車公司。但據調查,實際上是用抵押下一輛租來的車得來的錢贖回上一輛抵押車,這樣循環往復,但是因為抵押車借款利息較高,加上其自身的債務較多,王某越來越不堪重負,慢慢的只有能力續交租金和還利息,越來越無力贖車,最終后果就是抵押車公司將車變賣,租車公司遭受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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