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交強險涵蓋了諸多免責條約,與其產生鮮明對比的是交強險。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賠償。
交強險的免責條款屈指可數,只是在受害人故意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及財產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因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等相關費用、事故間接造成的損失這些情形下車輛單方面事故怎樣處理理賠,交強險不予以賠償。縱觀眾多交通事故,這些免責條款基本很少觸及,基本上可以說是,無論交通事故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內都會予以賠償,并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只要對方受害人不是故意導致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都有相應的賠償義務,通俗點來說,交強險的存在是為了保障第三方的權益。即是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投保了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將依法賠償第三方相關交強險責任范圍內的賠償損失。
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限額,因此限額賠償數額是依據機動車在事故中應負的責任占比來作區分。
例如機動車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的,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萬,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當機動車方無責任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元車輛單方面事故怎樣處理理賠,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交強險有責任的總限額是12.2萬,而無責任的總限額是1.21萬元。
既然是限額,肯定是有額內與額外的存在,故而當所需的賠償數額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外的,保險公司不會再承擔賠償責任。現代生活買車的人越來越多,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也隨之見長,交通事故造成當事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金額也經常超出保險責任限額 ,那么這種情況下超出的份額需要根據什么來賠償呢?
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事故損害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有限承擔理賠義務,交強險理賠不足的由當事人按照事故責任比例分擔。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車輛單方面事故怎樣處理理賠,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若是發生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是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違法法律法規在先,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措施的情況下,可以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還有因搶救費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方責任強制保險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賠償。
國暉律師也著手處理過許多這種類型的交通事故,大部分是賠償義務人對賠償順序以及交強不足的補償方面的法律知識了解不多,以至于將交通事故處理的越發糟心,無奈之下才尋求律師幫助。建議大家一開始發生交通事故就委托律師處理或者咨詢律師相關法律法規,可以減少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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