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機動車取代了馬車,成為了人們日常生活中最為常見的交通工具。為了出行游玩方便,不少人會選擇租車、借車和買車。每當相熟的親人朋友問你借車時,你總是爽快答應,但是你知道如果對方借了你的車發生了交通事故,誰負責呢?車主需要賠償嗎?
前段時間恰逢各種小長假,不少人會選擇自駕游,可是不是所有人都有車的借車出了事故怎么解決,于是小劉向自己的哥們陳哥借了一輛車出行,雙方自認為那么熟所以并沒簽訂借車協議。小劉平日里不怎么開車,因此開車時特別緊張,故意上車前喝了兩口白酒“壯膽”。結果與一輛摩托車相撞,導致摩托車車主重傷,那么賠償問題就產生了。小劉推脫說車是陳哥的,車撞了人應該由車主賠償;而陳哥則覺得小劉駕駛自己的車撞了人,就應該誰撞誰賠償。
那么借車給別人開卻發生了交通事故,該由誰賠償呢?車主難道也應該為借車者的行為負責嗎?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出租或者出借給他人發生交通事故,如果認定屬于機動車駕駛人的責任的借車出了事故怎么解決,首先先由保險公司在責任范圍內對受害者所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如果保險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借車出了事故怎么解決,則由機動車的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
由此看來,出借、出租給他人的機動車所有人似乎不用賠償。其實這并不是絕對的。如果機動車所有人對駕駛員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存在過錯,那么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存在過錯的情形,大抵分為以下幾種:
①出借、出租的車是有問題的,存在導致該交通事故發生的致命缺陷;
②機動車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時明知對方沒有駕照或者并沒取得駕駛資格仍出租、出借;
③機動車所有人明知對方是酒醉、服用了不能駕駛車輛的藥物等仍放任對方駕駛自己的車輛;
④其他認定有過錯的情形。
總之,機動車所有人只有存在以上過錯的情況下,才需要對他人駕駛自己的車發生交通事故負賠償責任。陳哥雖是出于道義借車給小劉,但是知道小劉是有駕駛資格的,認為小劉可以安全駕駛才將車借給對方,并不能得知小劉上車前會喝酒,因此陳哥不需要對小劉造成的交通事故負賠償責任。
借車雖然只是交鑰匙交車即可,但是由此造成的糾紛卻難以處理,因此建議各位車主在借車前還是與對方簽訂一份借車協議,對借車所發生的問題、遭受的損失、違約責任等問題進行一一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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