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車如何取車,一、交通事故扣車如何取車1、車輛檢驗的期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委托有關機構對車輛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單方事故交警扣車怎么處理,經批準可以延長十日。2、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單方事故交警扣車怎么處理,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3、相關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六章調查取證第四十九條規定,對因檢驗、鑒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及其行駛證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交付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扣留車輛、證件的期限。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只有在車輛的痕跡勘查完畢后,才能進一步確定車輛是否需要檢驗、鑒定和檢驗鑒定的項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要求公安機關對車輛的痕跡勘查最晚也應該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完成。二、交通違章罰款標準1.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但沒超過額定成員20%的,200以上-500以下罰款;2.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但超過額定成員20%的,500以上-2000以下罰款;3.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在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的處20以上-200以下罰款;4.貨運機動車超核定載質30%以下的處:200以上-500以下罰款;5.貨運機動車超核定載質30%以上或違反規定的處:500以上-2000以下罰款;6.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處以200元以下(含)罰款;7.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單方事故交警扣車怎么處理,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8.對非本轄區(以直轄市和地市范圍為界)過境的機動車駕駛人處200以下(含)罰款;9.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處以50以下(含)罰款的;10.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以上-2000以下罰款;11.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并處200以上—2000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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