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陸火
2023年5月23日,陸火從河南省湯陰縣“清潔工躺臥車庫通道午睡被碾身亡”涉事司機張海巨處獲悉:
今日上午,他在代理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艷濤的陪同下,前往湯陰縣人民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近70萬元。
這樁案子,得從兩年前說起。2021年9月,湯陰縣一小區車庫內,時年68歲的清潔工張某某躺在車庫通道處午休時,被一輛入庫車輛碾壓身亡。
事發后,涉事司機張海巨被指控“過失致人死亡罪”,并被羈押了365天,直到2022年9月30日被取保候審。
張海巨及其親屬均認為,這只是一場意外事件,而非刑事犯罪,“車庫通道是用來行車的,不是讓人躺著休息的地方,死者躺著的地方完全是視覺盲區。”
該案開庭時,張海巨也曾當庭表示,在進車庫時,他沒有看到有人躺在車庫通道。
張海巨辯護人、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艷濤也表示,在該案中,現場客觀環境地形特殊,致使駕車入庫時存在一定視覺盲區,不應對駕駛人過分苛責;死者違反規定及常識,躺在車庫通道地面休息,具有重大過錯。
王艷濤指出地下車庫事故責任認定,“過失致人死亡罪”系行為人對行為發生危害結果的可能性能夠預見、應當預見地下車庫事故責任認定,但因“疏忽大意的過失”“過于自信的過失”沒有預見;“意外事件”則是行為人對行為發生危害結果的可能性無法預見、不應當預見。
2022年10月20日,湯陰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海巨被判無罪。
在判決書中,湯陰縣法院指出,被害人躺臥在僅供機動車單向下行的地下車庫通道內,客觀上超出了社會一般成員的預見范圍,按一般常識分析,張海巨無法預見到車庫通道會有人躺臥。
同時,張海巨在駕車入庫時只有短短幾秒時間,無法注意到升降桿后是否會有人躺臥,且受車庫入口地形及光線影響,車輛入庫過程中,司機存在一定的視線盲區,導致在入庫瞬間難以及時發現或看清車輛前方是否有人躺臥。
“被告人對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不具有能夠預見的條件和能力,因此對于本案的危害結果不能苛責于被告人,故被告人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湯陰縣法院在判決書中稱。
湯陰縣法院認為,張海巨駕車經過車庫通道,致使躺臥的被害人死亡,不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其行為不符合犯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犯罪。被告人張海巨無罪。
陸火注意到地下車庫事故責任認定,在今天遞交的《國家賠償申請書》中,除了向錯案辦案機關湯陰縣檢察院索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近2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外,張海巨還提出了追責的訴求。
張海巨說,要求對該案公安、檢察官辦理冤假錯案進行追責,辦案人員“嚴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不能分辨善惡、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一味堅持所謂的‘唯結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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