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張先生在朝陽區發生交通事故,追尾一輛別克轎車,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張先生全責。張先生報保險后,保險公司全額賠付了對方轎車的修車費及拖車費。
可是當對方車主取完修好的事故車輛之后表示,自己的別克轎車系剛剛購買車輛,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車輛貶值最少兩萬元。因此向張先生提出索賠,要求張先生賠償車輛貶值損失兩萬元。
張先生認為事故車折價多少,對方車輛已經維修完畢,所有損失已由保險賠付,自己無需再賠付任何費用,因此拒絕了對方車主的要求。被撞車主一紙訴狀,將張先生告上法庭。
△ 圖片來源于網絡
【律師觀點】
在這起交通事故糾紛中,被判全責的張先生顯系侵權責任人,理應對被侵權人因此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進行理賠。
然而事故車折價多少,根據市場價格及現實情況,被撞車輛在事故發生前后的確出現明顯的價值貶損,這方面損失應當由侵權方進行賠償。但是這存在兩方面問題:
△ 圖片來源于網絡
第一、很多保險公司的車險條款中明確約定僅對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賠償,一般包括被侵權人人身損害賠償,誤工損失事故車折價多少,車輛維修損失;然而對于車輛貶值損失不予理賠,因此這部分費用應由侵權人即張先生直接賠付;
第二、具體的車輛貶值損失,在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應在訴訟中由原告方申請法院指定第三方中立機構進行鑒定。類似案例并不少見。
2012年5月,著名網紅郭某某(已因開設賭場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開著價值240萬元的瑪莎拉蒂轎車被中糧集團下屬的某奧迪轎車撞損,法院依法判決支持了其高達21萬元的車輛貶值損失。
文丨王珂 法律事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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