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
一輛小車在紹諸高速上撞了護欄
駕駛員的后續操作
可謂“九字警句”的錯誤示范
一起來圍觀下
2月23日20時01分許,S24紹諸高速監控中心在視頻巡查時發現諸暨方向16公里+900米附近的快車道上,停著一輛撞了中央護欄的別克小轎車。
駕駛員在發生事故后,車輛沒有靠邊,也沒有打開雙跳燈,也沒有擺放三角警示牌,而是在車邊隨意走動,走了一圈之后甚至坐回了車子后排。
而此時支隊指揮中心也并沒有接到當事人報警電話。事故現場過往車輛紛紛避讓,現場情況十分危急。由于光線黑暗,監控中心無法看清車牌聯系當事人,于是工作人員立即通知高速交警五大隊和施救車輛迅速趕赴現場。就在趕赴過程中,事故后方一輛吉利牌小車因避讓不及撞上了停在快車道上的別克車,造成了二次事故。
剛剛逃過一劫的別克車駕駛員還沒有意識到自己應該趕緊撤離到安全地帶,竟然再次下車在車道逗留,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五分鐘后,又有另外一輛豐田小轎車因避讓不及撞上了別克車。
高速交警五大隊民警到現場后調查發現,別克車駕駛員舒某,在撞護欄事故發生以后事故車可以上高速嗎,在車輛無法移動的情況下沒有第一時間開啟雙跳燈,安放警示牌,對之后造成的兩起二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舒某發生事故后撥打的第一個電話不是報警電話,而是老婆、兒子、保險公司的電話,之后才想到報警!兩次猛烈碰撞把舒某的車輛撞得面目全非,此外,本次事故共導致5輛車子受損。
高速公路跟地方道路不一樣,全封閉、干擾少,因此車輛通行速度快、通行流量大,當車主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事故、故障后不能正確應對,往往會導致更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不是誰都能像舒某這么幸運的。
2020年2月7日凌晨5點20分左右,在甬金高速寧波方向60k+100處,楊某因車輛故障將其駕駛的半掛車停在停在應急車道上,由于車子車身比較大,左側車身就位于行車道上。楊某下車檢查左側車況,人站在行車道上。由于天色較暗,后方在行車道上的車輛要離楊某車輛比較近時,才發現這里有一輛拋錨車,后方車輛紛紛避讓。
2分鐘后,朱某駕駛一輛浙B牌照的集裝箱撞上了在行車道上正在查看車況的楊某,楊某避散不及,傷勢嚴重,后經醫院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2019年12月8日19時13分31秒,高速交警紹興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G92杭州灣環線(杭甬)高速公路往寧波方向239公里處,發生了一起兩車追尾的事故,占據高速公路第一和第二兩個車道。從報警通話錄音得知,追尾并沒有造成嚴重的事故,兩輛事故車完全可以移動,人員也沒有受傷,指揮中心民警再三提醒司機及時駛離高速公路,否則會有危險。
可就在掛完電話 秒后,悲劇發生了。一輛杭州牌照的黑色奔馳車從第一車道徑直地撞了過來,造成白色商務車中1名后排乘客當場死亡,以及站在車道上的1名白色商務車乘客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此次事故還造成坐在白色商務車上的其他4名乘客和黑色奔馳車上的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傷。
高速交警再次提醒,車輛拋錨或者發生事故后車輛可以移動的一定要第一時間做到“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具體怎么做呢?
車靠邊:我們接到報警電話時,很多駕駛員會說我的車不能動啦,但是民警到現場后卻發現車子還是能開動的,所以當車輛發生事故后,切記不要慌亂,打開雙跳燈,確認車輛是否真的無法移動,如果車輛還能行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將車移動至右側路肩等安全地帶或者就近出口駛離,千萬不要靠到中央護欄,這里的“邊”指的是高速公路最右側!
人撤離:車上人員要快速轉移至右側護欄外,千萬不要在車道內逗留。很多報警人在接到撤離的指令時會問,我們是往哪邊撤離啊?左邊還是右邊?我們這里說的撤離是要往最右側護欄外撤離,不是左側中央護欄內,也不是右側護欄內事故車可以上高速嗎,而是右側護欄外,能多“外”就多“外”。
即報警:撤離后,請撥打高速報警電話 ,告知事故簡要情況和準確位置。
高速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事故不容小視,事故發生后,切記保持冷靜,牢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不要猶豫,第一時間按步執行事故車可以上高速嗎,有效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將這九個字告訴身邊更多的人,多一份安全意識,多一份生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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